根据校党委组织部委托、国有资产管理处提请,我处决定派出审计组,自2021年1月18日起,对海南师范大学科技园管理有限公司、海南师大教育服务管理有限公司,海南教育期刊社有限公司等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任职期间经济责任履行情况开展审计,审计期间2021年1月18日至2021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