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章制度
当前位置: 规章制度 > 正文
    规章制度
    海南师范大学审计处合同管理细则
    2024-03-18 16:04:55 点击率: 来源:本站

第一条 为规范审计处合同管理,防范合同风险,维护学校合法权益,根据学校印发的《海南师范大学合同管理办法》《海南师范大学合同管理补充规定》,结合审计处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所称合同,是指以海南师范大学作为一方当事人,与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组织等平等民事主体,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所订立的合同、协议、意向书、备忘录、纪要、责任书、承诺书等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件。

第三条 审计合同的起草、审查、签订、备案、履行、变更、解除、争议解决、监督、检查、评估等活动,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 合同管理遵循学校统一指导监督、归口管理、分级授权原则。

第五条 未经校长授权,不得以审计处名义对外签订合同。

第六条 合同管理过程中涉及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内部工作事项等,未经批准,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形式泄露。

第二章 合同管理部门及职责

第七条 综合科设置专职合同管理员,负责合同的统一管理。主要职责为:

  (一)联系学校党政办,处理合同事务;

(二)负责合同的审签管理;

(三)合同签订审核、合同静态管理、合同履行动态监督检查;

(四)学校交办的涉及合同管理的其他工作。

第三章 合同的拟定

第八条 合同拟定前,审计处应对合同进行可行性分析论证,并严格审核对方当事人的主体资格、经营范围、履约能力、资信情况、委托代理权限等。审查时注意收集、保存相关资料,并对相关论证和审查结果负责。

第九条 合同涉及房屋、土地使用权等不动产,或机动车等特殊动产,或商标、专利、著作权等知识产权等权属转移或许可使用的,应要求合同相对方提供相应的权属证明文件。

第十条 审计处应对合同条款的真实性、可行性、合理性和合法性负责。应当保证合同条款的完备、严密。条款一般包括:合同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合同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报酬等内容,合同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及赔偿损失的计算方法,合同变更、解除、终止的条件,争议解决方式,生效条件、订立日期等。

第十一条 不得在合同中约定损害学校合法权益或减损学校有形、无形资产的条款。

第四章 合同的审核与签订

第十二条 应根据合同标的的不同,履行相应的审核手续。合同的签订须报审计处负责人审批同意后,根据学校相关规定进行归口管理,逐级审批。

第十三条 审计处负责人在学校授权范围内代表学校依法签订、变更和解除合同,各科室及个人不得以学校名义对外签订合同。

第十四条 合同文本通过审核后,在实际签订前对合同条款有实质性变更的,应重新履行审核程序。

第十五条 合同签订应统一使用“海南师范大学合同专用章”。提交授权委托书和相应的合同审批单方可加盖合同专用章。合同有多页的,应加盖骑缝章。

第十六条 合同各方签署的姓名、名称(包括印章印文)应与合同首部确定的合同当事人保持一致。签署合同时应一并签署日期。

第十七条 禁止倒签合同和恶意拆分合同。

第五章 合同的履行、变更及解除

第十八条 合同签订后,由综合科指派专人动态监测合同履约情况,督促对方履行合同义务,确保合同得到有效履行。

第十九条 在发现履行异常时应及时通知归口管理单位。合同承办人在向对方当事人发出或签收、确认改变合同权利义务的书面凭证之前,应报请部门负责人同意,如有必要可咨询法律顾问并报请分管业务校领导同意,不得擅自向对方作出实质性答复或承诺。

第二十条 在收到对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的书面或口头通知后,应及时上报合同归口管理部门,必要时上报分管业务校领导并咨询学校法律顾问,研究采取相关措施。未经合同归口管理部门授权同意,不得以任何方式向合同相对方作出放弃权利的意思表示。

第二十一条 决定单方面解除合同的,或决定起诉或提起仲裁的,应上报合同归口管理部门和分管业务校领导,并提请学校法律顾问研究出具意见。

第二十二条 合同双方协商一致变更或解除合同的,由审计处提出,按照合同审批流程及时订立书面协议。变更或解除合同的建议或答复,一律采用书面形式,并将能证明双方函电往来及内容的凭证归档存查。经过公证的合同,在双方达成变更或解除协议后,应报原公证机关备案。

第二十三条 纠纷处理一般采用双方平等协商的方式。协商无果的情况下,经学校同意,可按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提请仲裁机构仲裁或人民法院处理。

第六章 合同档案管理

    第二十四条 应当建立合同档案登记制度,妥善保管合同相关文件资料,并按年度进行归档。应建立合同台账和争议信息统计台账,按年度向党政办报送。

    第二十五条 应按要求进行合同备案登记材料。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六条 成立合同管理小组,负责合同管理事项,设专职合同管理员。

    第二十七条 本办法中未尽事宜,按法律法规、上级文件或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Copyright © 海南师范大学审计处
  • 地址:海南省海口市龙昆南路99号
  • 电话:0898-65880173 邮编:571158
  • 技术支持/中旗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