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海南师范大学中层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实施办法(暂行)》及中共海南师范大学委员会组织部委托,审计处派出审计组,自2024年5月6日起,对党政办公室(督查督导办公室)原主要负责人刘杼同志(任职期间:2020年8月至2023年3月)开展经济责任审计。